成都推“彩領之家” 保障性租賃住房
優(yōu)先面向用工單位定向配租,剩余房源可面向保障對象個人配租

成都市住建局等5部門近日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成都市“彩領之家”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。
“彩領之家”是成都市通過“一間房”“一張床”供應模式,打造的面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,以合租方式租賃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統(tǒng)一IP。
目前,“彩領之家”已在“5+2”城區(qū)籌集項目14個,可提供床位2635張。金牛區(qū)(2個項目)、四川天府新區(qū)(1個項目)的308張床位已投入運營,面向網約車司機、餐飲服務員、制造業(yè)工人等群體配租。
“彩領之家”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優(yōu)先面向用工單位定向配租,剩余房源可面向保障對象個人配租。
對于定向配租的,用工單位為房源申請主體,向所申請項目的運營單位提出房源申請;而后由運營單位組織用工單位按照配租方案進行配租選房;確定房源后,用工單位按照配租方案要求與運營單位簽訂租賃合同,并安排本單位符合條件人員入住。
對于保障對象為個人的,應滿足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條件。申請人需登錄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務平臺(以下簡稱“服務平臺”),提交姓名、身份證號碼,選定所屬的行業(yè)類別,審核通過的賦予“彩領之家租賃碼”。取得“彩領之家租賃碼”的保障對象可通過服務平臺報名“彩領之家”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。報名成功后,運營單位按照配租公告規(guī)定組織開展選房工作。保障對象可根據(jù)自身情況自行選房或選擇合租搭檔組隊選房,房源確定后即可簽約入住。
租金方面,“彩領之家”保障性租賃住房按“一間房”出租的,房源各單間租金總價不得超過整套(間)房源市場租金標準的90%;按“一張床”出租的,房源床位租金總價不得超過整套(間)房源市場租金標準的90%。
當用工單位租賃合同期滿不再續(xù)租的;用工單位或實際居住人違反租賃合同約定或管理規(guī)定,拒不整改或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;用工單位或實際居住人改變房屋用途、違法改建或轉借、轉租的;實際居住人在租賃所在區(qū)(市)縣內購買自有住房的;以及出現(xiàn)其他應當退出的情形,用工單位或實際居住人應退出“彩領之家”。(成都商報-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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